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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试点“绿色物流区” 仅允许电动货车进入

深圳市港一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8-05-29

       央广网深圳(记者杨振)为减少柴油车对城市环境的污染,深圳市交警局自2018年7月1日起,在深圳全市十个行政区域内各设置一个“绿色物流区”,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。
       201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为“绿色物流区”内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的实施过渡期,将采取敬告式执法;2018年7月16日起,正式开展执法,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。
       据了解,轻型柴油车主要为总质量4.5吨以下的货车,广泛应用于城区物流方面,以室内短途运输居多,这部分车辆数量大,对本地污染的贡献也较大。根据深圳2017年机动车排放统计数据分析,轻型柴油货车17万辆,占柴油货车总数的59%;轻型柴油货车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5.5%,但其排放的PM2.5和NOx均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19%。
       总体而言,在柴油货车中,轻型柴油货车的保有量多、对本源污染贡献大、新能源技术应用的可替代性强。因此,可以针对性打造“绿色物流区”推动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,解决轻型柴油货车污染问题。
因此,按照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“深圳蓝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》的工作部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决定在全市十个行政区域内(新区)各设置一个“绿色物流区”,禁止轻型柴油货车通行。2018年7月1日起,将在十个行政辖区各选一个片区试点打造深圳“绿色物流区”,总面积达(22.33km2),占全市面积(1996.85km2)的约1.1%左右,全天禁止轻型柴油货车行驶。具体为:福田中心片区、罗湖人民南片区、南山科技园片区、盐田中心片区、宝安海秀片区、龙岗龙城片区、龙华北站片区、坪山体育中心片区、光明光明广场片区、大鹏葵涌中心片区等十个片区试点设立“绿色物流区”。
       请市民朋友注意相关区域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的变化,并及时核对行驶证车辆类型,严格禁止轻型柴油货车进入“绿色物流区”。
       本文转自央广网,不代表本公司观点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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